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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2-09-15 12:07:00浏览:

为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推动我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展示我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学生处组织开展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 

一、推选时间

即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15 日 。

二、推选对象

我校大二、大三、大四学生(包括本科生、专科生)。

三、推荐要求

(一)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二)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三)自身本领过硬,学习表现优异,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四)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 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五)所推荐大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9年8月以来)。围绕近三年来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服务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参与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等重大活动情况,择优推选。

(六)已获得“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在读大学生可推荐参加“最美大学生”评选,不再参与年度人物推选。

四、推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有意向报名的同学准备好相关材料后提交至各思想导师,由思想导师报送至学院团委书记,学院择优推选后提交至学生处。

(二)择优推送。学生处审核各学院提交的作品后,择优向省教育厅推送我校关于“大学生年度人物”名单。

(三)结果公示。9月17日将在学生处官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五、推选要求

(一)推荐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 年 9 月 15 日,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二)推荐人选需提交以下材料清单:         

1.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1)。2.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2)。其中,个人简介1000 字以内,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 近三年内荣誉。为更好整合各高校推荐人选相关新闻报道,请一定填写校园记者信息。3.被推荐人电子照片2张。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 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 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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