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团青动态
依法治国,公平发展的必然选择
发布时间:2014-12-19 14:24:00浏览:

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协调,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整个社会才会更加和谐稳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丰富和发展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思路,显示了我们党新的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法治方略,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当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要看到,我国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利益关系日益复杂,利益诉求日益多样,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人们政治参与意识、民主法治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公平公正意识普遍增强,对法治的期待越来越强烈,法治作用的空间越来越广阔,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任务更加繁重。但在现实生活中,法治权威不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徇私枉法以及信闹不信官、信访不信法等现象依然存在。有些领导干部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习惯于拍脑袋决策,习惯于用行政命令手段管理一切,甚至撇开法律另搞一套。这些都是与依法治国的方略不相符的。可以说,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全体人民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宪法至上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准。对我们国家来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和法律,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实践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必须严格遵守宪法,任何人都不能有超越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任何公民都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违法行为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权威,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内在统一,依法治国本身就包含了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两个内容,同时,依法执政是对执政党提出的要求,不仅是三项内容中最为重要的,也是我国现有政治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依法执政是实现依法治国最基本的保证,是根本前提,没有依法执政,就不可能有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就这三者各自的角色与相互关系来看,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大方向,是总方针,是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治国的总思路,也是法治建设的总目标。相比之下,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子目标,是依法治国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没有实现依法行政,依法治国也无从谈起。

坚持社会公平正义,通过制度安排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各方面权益。社会公平正义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协调,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整个社会才会更加和谐稳定,全体人民才能进一步同心协力地共同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只有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才能让人民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一是要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的平等原则,确立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法律制度;确立底线公平,实行最低标准保障、最低限度保护,不断缩小差距,消除不合理差别,逐步实现实质平等;确立平等保护与特殊保护相结合的法律制度,对权益易受侵害的群体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倾斜保护,使他们真正实现平等参与、平等发展。二是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三是要坚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深入推进司法公正,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体系,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正就在身边、公正就在眼前。

要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其中很重要的,是把遵宪守法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硬标准、硬功夫、硬约束。由于受多年来行政化思维的影响,一些地方政府在处理群体性事件时,往往习惯性地将其定义为冲击政府的政治事件,把群众合理的利益表达定性为敌我矛盾,导致矛盾激化,长时间得不到解决。既然是利益矛盾,就只能用民主和法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关于“是非”的矛盾,用经济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关于利益得失的矛盾,用综合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的复杂矛盾。要大力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知法、带头用法、带头守法,努力做到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冲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要在全社会确立法治意识,严格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是由国家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以合法和违法为基本范畴调节行为关系,治理社会秩序的规范体系,各级政府部门、每个社会成员必须把自己置于法律约束范围之内,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有法可依,就是要进一步加强立法的合理性、全面性、及时性、严密性和协调一致性,使立法更加科学、公正,真正反映社会生活的基本规律,并尽量避免过于滞后。有法必依,就是全体公民都要守法,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就是要求执法者必须将现有法律执行到底,决不允许打折扣、变花样,决不能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执法必严,就是要求司法、执法机关和司法、执法工作人员在依法行使职权、实施法律规范的活动中,严格依法办事,严肃执法,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始终保持执法“高压线”,用“铁腕”严厉打击,切实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违法必究,就是要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使“法”在破解社会难题中发挥强制作用,即通过法律制裁维护人们的权利,增强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效提高人们的权利和义务观念,有效保证社会稳定,增强人们的安全感。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首要内容,也是实现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由于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的重要性,突出地表现在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集中代表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和意志。党执政的实质,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和管理国家的权力,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目的。其次,人民民主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要达到的重要目的之一,同时又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民主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政治条件。最后,依法治国是完善党的领导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途径和制度保证。在当代中国,无论是党的领导还是人民当家作主,都必须在法制范围内实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都与法制密不可分,无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还是坚持和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为主体的民主政体,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都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总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个方面相辅相成,相互贯通,共同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和体现政治文明的进步。


资料来源:《刊授党校》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