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学院中华武术协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2-26浏览次数:0

三亚学院中华武术协会简介

三亚学院中华武术协会成立于2005年10月,指导老师施鲜丽,现任社长梁宸。中华武术协会下设办公室、财务部、宣传部、督察部、外联部共五个部门,开设有散打、太极拳、长拳、双节棍、女子防身术及擒拿等训练项目。

中华武术协会本着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武术,普及中国传统文化和武术精神的宗旨,于课余时间在广大学生中开展武术项目的训练,不仅提高了其身体素质、锻炼了意志,而且丰富了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陶冶了情操,使其对礼、义、忠、勇、信等传统道德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中华武术协会的口号:习中华武术,展青春风采。

社团荣誉:我社团自2005-2011年连续被评为年度“优秀社团”,2012年被评为“十佳优秀社团”。

社团成员多次获得校内外武术比赛奖项,如:中国海口国际武术交流大会、三亚市首届太极拳大赛、三亚学院体育欢乐节武术比赛。

社团活动:我社团连续多年参加社联晚会的节目表演,并获得好评,如:2009、2010、2011年的社联晚会武术节目表演;

自2009年起,每年参加校体育欢乐节暨校运动会开幕式的节目表演;

参加2011年CCTV5“康龙武林大会”走进三亚站开幕式太极拳节目表演;

参加2011年三亚学院体育欢乐节三亚湾火炬传递;

2010年组织了大东海行为艺术展;

2009-2011年每年组织社员参加皇后湾露营活动。

社团规章制度


•              本协会在社团管理上一贯坚持自由.灵活.有序的原则。尊重社员的意见,对社员负责。但为了便于协会的统一管理,以及保证协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协会规章制度,如下:

•         第一条 凡身心健康,思想积极向上,对武术感兴趣者均可加入协会。

•         第二条 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1. 会员可随时向协会提出合理的要求和意见。
 (1)会员有权向协会负责人提出质疑。
 (2)会员有权提出不同意见和拒绝协会不合理要求。
 (3)会员可以提出合理的活动方案。
2.会员在本协会活动中具有优先参与权。
3.会员有权维护自己的利益,协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无故剥夺会员权利。

•         第三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 积极参加并支持协会的各项活动。
2.维护协会荣誉,团结会员。
3.会员必须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协会各项利益。

•          4. 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纪律,参与活动及时,有事均要请假,在活动期间不准有无故    迟到、早退或扰乱活动的行为。
5.会员需一次性缴纳二十元会费,报名时交清(会员费为活动经费、奖品的开支)。
第四条, 会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纪律。

•          2. 注意自身言行举止,衣着整洁,礼貌待人,以显武者风采。
3.不逞强凛弱,不欺软怕硬,不惹事生非,严禁会员成群斗殴。

•          4. 每次训练不得迟到早退,在训练中必须尊重教练,不得无故缺席。                  

•          5. 服从协会各项活动安排。

•         第五条 会籍终止:

•          1. 凡自愿退会者办理退会手续即可。 

•          2. 严重违反纪律者经协会决议取消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