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团省委《关于印发<“筑梦海南,天涯放舟”系列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琼团办字〔2019〕1号)文件精神,大力促进大学生在琼就业创业,对“筑梦海南,天涯放舟”系列主题活动各项具体工作进行进一步部署,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筑梦海南,天涯放舟”宣传活动
各高校团委运用团属新媒体平台开展《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实施‘筑梦海南,天涯放舟’计划 大力促进大学生在琼就业创业的意见》及相关优惠政策的宣讲活动并进行政策解答。发布招聘会、创业英雄榜评选、青春创业论坛、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社会实践等相关活动信息。
二、“筑梦海南,天涯放舟”2019年海南省大学生就业招聘会
各高校团委积极组织动员毕业生参加招聘会,着重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2018、2019、2020届毕业生中广泛动员,原则上所有未实现就业的2018、2019、2020届贫困毕业生都要参加现场招聘。于4月3日前报送《2019年海南省大学生就业招聘会暨就业帮扶专场招聘会报名参加建档立卡贫困生汇总表》(附件1)。
三、2019年海南省大学生校园创业英雄榜评选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寻找、发现、展示和传播我省“大学生创业英雄”的榜样力量,引导大学生对自身职业规划和创业实践进行思考,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
(二)征集对象
活动面向全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创业者(含休学创业者)及毕业三年内的大学生创业者,由所在高校团委负责寻访推荐,每所高校推荐1-5名候选人。活动报名请填写《寻访2019年海南省大学生创业英雄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有关附件材料。各高校团委汇总推荐名单后,于4月26日前将报名表和附件材料的电子版、盖章扫描版统一发送至hntswxxb@vip.163.com。
(三)评选标准
报名者必须注册有项目公司,评选依据主要有三部分:一是创业企业成绩,包括商业价值、社会创新、社会责任价值;二是创业者的创新创业故事,能够体现大学生创业的榜样作用;三是大学生创业者具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力。
团省委经综合评审,评选出寻访2019年海南省大学生创业英雄20强。
四、打造5家海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一)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原则
按照“公开申报、择优推荐、综合评审”的原则,从全省各高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中,择优评估认定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二)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条件
1.已被认定为校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基地运营时间半年以上。
2.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服务,并对孵化对象予以优惠。
3.提供相应的创业服务,包括:协助孵化对象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创业项目的开发、对接和展示;融资服务、管理咨询、事务代理、法律援助、人才招聘等;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孵化对象落实政府鼓励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和其他扶持措施;开展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及其他技能培训。
(三)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程序
1.各高校团委对本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初审,本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中有符合条件的,请于5月10日前向团省委学少部提交以下材料:一是《海南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表》(附件3);二是基地运行情况报告,包括基地建设、创业服务及创业项目经营及退出等情况(2000字以内);三是企业或事业法人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四是《海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名册》(附件4);五是《海南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考评计分表》,以及每项考核指标对应的佐证材料;六是《海南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综合情况表》(附件5)。
2.综合评审
团省委组织开展综合评审,必要时组织专家实地考察,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基地名单。
附件:
1.《2019年海南省大学生就业实习招聘会暨就业帮扶专场招聘会报名参加人员汇总表》
2.《寻访2019年海南省大学生创业英雄报名表》
3.《海南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表》
4.《海南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创业项目名册》
5.《海南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综合情况表》
团省委学校与少年工作部
2019年3月19日